近日,針對四川海底撈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兩日累計申請“池底撈”、“海底撿”等多達263件商標熱點話題,上海隆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執行主任王小兵律師接受了北京交通廣播電臺采訪。
王小兵律師推測認為海底撈此舉與其日前訴“河底撈”商標侵權案件敗訴不無關系。王小兵律師分析認為:在海底撈公司看來,其訴河底撈公司的商標侵權案理應勝訴,但法院最終并未判決河底撈公司侵權。因此,海底撈公司不得不考慮采用其他方式來保護自己的品牌。海底撈公司申請眾多商標也是對知識產權制度的合理運用,通過較低成本申請注冊商標,未來再遇到類似的侵權情形可選擇的商標就比較多。實際上,很多企業也同樣采用這種方式,通過在在品牌周邊注冊與其相似的商標來防止別人的使用或侵權。
而對于商標侵權案件的審理難點,王小兵律師認為主要有兩點:一是類似商品的認定;二是近似商標的認定。王小兵律師解釋到,對于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標的比較容易判斷侵權,但是在一些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近似的商標是否構成侵權,判斷起來則想法不一,主觀性比較強。比如在“海底撈”與“河底撈”的案件中,法院認為雙方并不屬于類似商品領域或不構成近似商標。不同法院和不同法官認定侵權的主觀性比較強,判斷標準并不十分明確。
最后,針對多數企業一直以來只能通過大量注冊與自己品牌相關的商標才能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是否意味著我國相關商標法律體系還不十分完善、無法保護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權益?王小兵律師認為,相對來講我國的商標法律制度比較成熟,但還不能說健全,在實踐操作中,可能依然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比如對商標近似的判斷、對類似商品的判斷等,主觀性依然較強,很多判例可能并不符合商標權利人維權的初衷??紤]到商標維護的成本,王小兵律師建議企業應圍繞自己的品牌、主營業務及與將來業務發展方向契合的領域,盡早布局以免被他人搶注。